半成品或制品或其零件的全氟辛烷磺酸(PFOS)重量0.1%的限值,以及纺织品或其他涂层材料的1μg/m²的限值,如何适用于皮革?
“涂层皮革”在94/11/EC指令中定义为“表面涂层不超过产品总厚度的三分之一,但超过0.15毫米的皮革”。对于符合“涂覆皮革”定义的物品或物品的一部分,如果涂层不能与皮革基材分离,则限制为1µg/m²。不符合“涂覆皮革”定义的物品或物品的一部分,则以重量计0.1%的上限适用。
测试方法EN ISO 23702-1:2018可用于皮革和涂层皮革中可提取的中性、离子、长、中、短链全氟和多氟物质(包括PFOS)的检测和定量。
来源:ECHA
发布于:上海市